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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周林 通讯员李振胜)近日,内丘县职工医保患者刘某告诉记者,自内丘县去年启动“中医药医保惠民工程”以来,他多次到县中医院门诊就医,包括中药和诊疗费等,一共花费1691.25元,基金支付1071.2元。“‘中医药医保惠民工程’不仅满足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还极大减轻了患者就医负担。”

为了支持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我市制定了《关于深入实施中医药医保惠民工程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以内丘县、市中医院、市第七医院(中医部)为试点,在全省率先实施“中医药医保惠民工程”,483个中西医结合病种实现与西医同病同效同价。将普通针刺、贴敷疗法、中药熏洗治疗、推拿治疗、拔罐疗法、灸法六项群众使用广泛且功能疗效明显的中医特色诊疗项目纳入门诊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标准和年度限额。

今年,我市将深入实施这一惠民工程,目前已将清河县中医院纳入试点,计划于6月底前,将信都区中医院、任泽区中医院、沙河市中医院、临城县中医院、威县中医院、新河县中医院、南宫市中医院、广宗县中医院等8家二级甲等公立中医院纳入中医药医保政策试点范围,实现二级甲等公立中医院全覆盖。在此基础上,下半年逐步扩大到全市所有二级公立中医院。

按照价格管理权限,我市将对县级公立医疗机构部分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调整,提高中医项目收费标准。此次调整主要包括中医骨伤类项目16个、中医肛肠类项目22个。落实河北省药品目录,按要求将目录范围内的中成药、中药饮片、中医诊疗项目等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深化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改革,组织中西医专家对中西医病种对照情况进行论证,特别是针对一个中医项目对应多个西医项目的情况,确保中医病种支付标准更加科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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