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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暴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3月28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综合治理局相关负责人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未来相关部门将进一步打击网络暴力,并将网络戾气列为整治重点。
网暴之祸猛于虎。寻亲男孩因网暴致死、高三女生因誓师大会上激情澎湃的发言遭受网暴,最近,又有汶川地震幸存者“钢腿女孩”被网友非理性攻击……近年来发生的多起网络暴力事件,严重侵害个人权益,对网络空间的秩序和安全造成严峻挑战。
相较于现实社会,虚拟空间的匿名性,淡化了人们的言行责任感,更容易出现口无遮拦的情况。不论是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还是刑法,对网络暴力都有相应的处理措施。国家网信办对治理网暴高度重视,此前开展的多轮清朗网络治理行动,也有力打击了网络暴力,让挑衅法律者受到了应有的处罚。为有效解决网暴问题,国家网信办去年11月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从解决问题角度提出了一系列有效举措。
但我们也得看到,网络世界极为庞大复杂,每天都在生产海量内容,而网暴早已呈现点多面广、传播速度快、追溯与举证难等特点。这些都意味着治理网暴绝非一时之力、一日之功,需要全社会共同付出长久的努力。
在28日发布会上,国家网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和网暴相伴相生的是网络戾气,网络戾气对网暴起到推波助澜作用。今年将在严管评论区、整治直播PK环节问题、处置网络戾气集中板块等三个层面打击网络暴力。
的确,整治网暴,首先就要整治导致网暴存在的网络环境,整治网络戾气本身就是在治理网暴的“土壤”。这主要涉及网络平台的主体责任。这就要求各平台必须加强各类社区与评论区管理,压实各类账号管理主体的治理责任,对于情节恶劣的纳入黑名单;而网络直播平台必须严肃查处逞勇斗狠、互撕攻击、谩骂吐脏等行为,对恶俗的言论及时采取下线干预甚至永久封号的处罚。
职能部门同样不能缺席。这一方面需要压实对平台的监管责任,若平台存在失管失察,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依法追究平台责任;另一方面,对于网暴触发的权益侵害问题,监管部门也要及时通过平台共享的线索,快速锁定相关责任人,以追究其民事、行政甚至是刑事责任,绝不姑息。
网暴本质上是关于人与人的事件,所以减少乃至杜绝网暴,归根结底,还是要诉之于人。提升道德水平,养成法律意识,恪守言论边界,这是一个现代公民网上冲浪的基本素养。这看似是老生常谈,但揆诸人性,反求诸己,潜移默化的自律与修行,往往是改变的开始。网络社会绝不能成为一个充满口嗨与羞辱的“暗黑世界”。敬畏道德与法律,不作恶,不伤人,应该成为所有人共同遵守的上网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