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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广东省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加强多子女家庭公积金政策支持的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中山市进一步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的合理需求,提高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对购买首套或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30%。按照中山市现行的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计算,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可达117万元,比一般家庭贷款最高额度增加了27万元。

多子女家庭是指按国家政策,属下列情形之一的:1.同一对夫妻依法已共同生育或合法收养两个(含)以上未成年子女的;2. 因婚姻关系变更重组家庭,承担两个(含)以上未成年子女抚养义务的;3. 因离婚或丧偶且未重组家庭,承担两个(含)以上未成年子女抚养义务的。所述未成年子女为现有子女数,且均未满18周岁。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除提交贷款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多子女家庭有关材料:户口簿、出生证、收养登记证、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等可以证明子女关系的材料。

对符合中山市相关多子女家庭住房支持政策的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以房产为单位,市公积金中心将给予政策优惠。同时符合购买装配式建筑商品房等贷款额度上浮政策条件的,不叠加使用,就高选择其中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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