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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白国华 通讯员 董国华) 近日,市财政局会同市商务局等部门,赴各县(区)督导调研“爱心消费券”发放核销清算工作。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爱心消费券”共发放13.3万人次,核销资金3900余万元,圆满完成全市“爱心消费券”发放核销工作。

据悉,为关心关爱困难群众,助力恢复和扩大消费,春节前夕,我市为登记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发放每人300元的“爱心消费券”。

自“爱心消费券”发放工作启动以来,市财政局精心组织,积极推进,采取多项措施抓好落实:及时下发通知,对县(区)困难群众“爱心消费券”发放范围、时间节点及资金管理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建立高效畅通的会商机制,强化信息互通,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汇总上报全市“爱心消费券”发放进度日报表和核销进度周报表,解决发放过程中出现的困难与问题,推动发放核销工作快速落地落实;核实相关信息,快速下达资金指标文件,专项调拨国库现金,紧盯资金拨付进度,确保省级资金足额支付到位;认真核实发放人数、核销人数、资金支出流向及核销金额,加强资金使用全流程监管,严禁截留、挪用、套取资金,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爱心消费券”及时足额发放,进一步提升了困难群众的归属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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