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川观新闻记者 刘佳 文/图

川渝加强区域合作、协同保护两地消费者合法权益成效显著。3月13日,四川省消委和重庆市消委会在成都市联合召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消费维权协作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发布携手开展消费维权的十大典型案例。案例涉及老年旅游、涉农消费、二手车买卖、知识产权保护、食品安全等消费者最关心的领域。通过以案释法,展示了两地消费维权协作成果。

合力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支持川渝两省市消委会共同起诉重庆市云阳县幸福园副食店、胡某兵销售假冒白酒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四川省公安厅挂牌督办黄某犯罪团伙生产、销售伪劣牛肉案,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无糖保健食品生产销售秩序行政公益诉讼案等案件,都涉及老百姓关心的食品领域。相关部门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通过依法履职,共同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知识产权问题也备受关注。重庆市“6·10”言某锋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汽车配件案,重庆恒硕食品有限公司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包装、装潢近似的标识案,成都金星啤酒有限公司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案,进一步深化了川渝两地法检、警务、市场监管等合作工作举措,加强了两地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力度,对共同提升川渝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办理质效、实时对接执法规范等具有借鉴意义。

“旅游热”持续升温,但实践中不时出现的不规范经营的情形,亟待加以规范和引导。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邓某等三人与盈科美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杨某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中,经营旅行社的主体未履行对游客的风险告知义务,对游客的生命权造成侵害,判决旅行社经营者承担侵权责任,督促旅行社切实履行对旅游者的风险告知义务,更好地保护了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伴随着二手车市场的成长壮大,标的物信息不完整、交易流程不完善、合同文本不规范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逐渐凸显。雷某某诉成都某二手车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四川高院通过再审改判及向四川省汽车汽配服务业商会提出司法建议,推动了成渝地区高标准一体化的市场体系建设。

典型案例也展示了川渝携手开展消费维权工作过程中的创新举措。

川渝两地消委会联合化解涉农消费纠纷一案中,两地消委会克服消费者未签订书面合同、取证困难等问题,运用现代化网络手段,实现了远程线上调查和“云调解”,探索了消委会调处消费纠纷的新路径。而四川省消委发布的“缺斤少两”引发群体投诉川渝携手助力高效维权一案,更是得益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背景下推进的川渝消委协作机制,通过详尽调查、科学定论、直面舆情、快速处置,彰显了稳控“速度”,执法部门对初次违法免于行政处罚的决定,则饱含了“温度”。

链接: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消费维权协作典型案例

1、邓某等三人与盈科美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杨某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

2、雷某某诉成都某二手车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

3、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支持川渝两省市消委会共同起诉重庆市云阳县幸福园副食店、胡某兵销售假冒白酒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发布)

4、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无糖保健食品生产销售秩序行政公益诉讼案(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发布)

5、重庆市“6·10”言某锋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汽车配件案(重庆市公安局发布)

6、四川省公安厅挂牌督办黄某犯罪团伙生产、销售伪劣牛肉案(四川省公安厅发布)

7、重庆恒硕食品有限公司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包装、装潢近似的标识案(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8、成都金星啤酒有限公司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案(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9、川渝两地消委会联合化解涉农消费纠纷(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

10、“缺斤少两”引发群体投诉川渝携手助力高效维权(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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