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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旁观了两眼就敢做手术!女子自学医美给多人在酒店提眉祛眼袋,致1人8级伤残
根据荔枝新闻报道,"3·15"前夕,江苏省高院发布了"黑医美"相关的典型案例。无锡的陈某在没有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的情况下,非法为他人实施提眉、祛眼袋手术,导致顾客左眼八级伤残。最终,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2018年,陈某进入某医美机构担任业务员。期间,因偶然旁观过提眉去眼袋手术,便认为这项手术自己也可以操作。于是陈某在没有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也从未在专业院校、医院学习过医疗美容技术的情况下,通过微信朋友圈招揽顾客,非法为他人实施提眉、祛眼袋手术。
黄女士支付了3500元,在2019年12月7日于某酒店房间内接受了陈某的提眉、祛眼袋手术。结果导致左眼视神经萎缩、无光感。经鉴定,左眼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盲目5级评定为八级伤残。
根据我国《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规定,提眉、祛眼袋手术属于美容外科一级手术,负责实施项目的主诊医师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有相关的临床学科经历。
另据上游新闻报道,被告人陈某于2021年4月29日投案,并赔偿了黄某37万元。后经调查发现,2019年下半年,陈某在未依法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非法从事行医活动,先后为周某、葛某、黄某等人实施提眉、祛眼袋等医疗美容手术,获利12230元。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情节严重,构成非法行医罪,最终对陈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1223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对此,主审法官提醒,进行医美项目时要选择专业的医美机构和有资质的医生,为自己的"颜值"负责,切勿贪图便宜选择"黑医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