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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鹤壁,晚上10时许,董女士与女性朋友及其十几岁的女儿,一起到澡堂泡澡时,朋友突然发现有人女澡堂内有人在拿着手机拍照,董女士及其同行两位女性第一时间用手挡住自己身体隐私部位,并要求对方不要在这种地方拍照。

事后董女士一行人找到澡堂工作人员讨要说法,工作人员找到拍照的女子时,女子声称自己对见到美好的事物都会拿手机拍照,留作纪念,且其当时只是因见澡堂内的一个灯型好看,拍灯型而已。

随后拍照女子在澡堂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删除了照片。但董女士认为,自己当时不在场,没有亲眼看到,且删除了照片不代表不可以恢复或者已经发了出去。因此董女士担心自己的隐私会被泄露。

可澡堂经理认为,他们已经在相应的位置张贴了"禁止拍照"的警示牌,且也已经第一时间报警处理此事,并监督女子将照片删除了,因此其认为澡堂已经履行了安全保障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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