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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省药监局全力确保群众用药需求
每日甘肃网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蔡文正)积极组织货源,全力保障药品及相关防疫物资的充足供应;零售药店坚持正常运营,不随意关停;加强质量管理,保证药品及相关防疫物资的质量安全;严把价格控制关,保障药品及相关防疫物资的价格稳定……连日来,在甘肃省药监局的号召下,甘肃至仁同济健康产业控股集团、甘肃德生堂医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甘肃快康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兰州惠仁堂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佛慈大药房连锁(兰州)有限责任公司等省内多家大型药品经营企业,签署发布《药品保障供应承诺书》,在药品供应、质量、价格等诸多方面作出承诺,确保群众用药需求和公众健康。
积极组织宣传、引导合理用药。针对近期群众盲目购药和囤药趋势,省药监局积极发挥监管引导作用,在药监局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每天发布合理用药知识;组织药学专家解读、录制微视频解读专业知识;组织兰州市各大主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发挥社会覆盖面优势,在店面滚动屏不间断宣传安全合理用药知识,张贴新冠肺炎用药指南,强化科普宣传;督促零售药店执业药师积极开展药学服务和科普宣传,指导消费者理性购药、合理用药,避免盲目购药、囤药行为。
推动企业担当,保证市场供应。省药监局督导大型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积极组织货源,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的社会面供应。坚持监管服务并举,应企业需求出具函件协调重点品种和抗原检测试剂优先购进;组织全省药品经营企业向社会发出“药品保证供应承诺书”,落实企业药品供应社会责任,规范线上线下药品经营行为、保证所经营药械产品质量、保持价格稳定,全力保障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等药械产品的市场供应。目前,多家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签署“药品保证供应承诺书”,进一步规范了药品市场经营秩序。
优化防控措施,方便群众购药。12月9日,省药监局印发《关于优化调整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取消零售药店(含网络售药)“四类药”和抗原检测试剂销售实名登记,不再查验顾客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不再推送实名登记各类信息。指导帮助零售药店正常运营,不随意关停,做到应开尽开;引导具备24小时营业条件的零售药店全天候营业,方便群众购药。上述措施实施后,全省9916家零售药店售药效率有效提高。
省药监局将进一步督促全省药品经营企业签署发布《药品保障供应承诺书》,并发动各市州市场监管局、各执法检查局做好辖区药品经营企业承诺书签署落实等工作,靠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供应保障社会责任,确保群众用药需求和公众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