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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记者 敖丰利 通讯员 祁李 近年来,为深入推进化妆品美丽消费“百千万”示范工程提升行动,规范化妆品经营秩序,营造安全放心消费市场和营商环境,县市场监管局上下联动,扎实开展化妆品“百千万”示范工程提升工作。 今年以来,我县共创建提升化妆品示范单位15家、示范商场3家及示范街1条,消费者满意度明显提升。“赵女士,如果您对您用的这款染发膏有疑问可以扫描牌子上这个二维码,下载‘化妆品监管’APP,就可以查到这款产品的所有信息了。”近日,作为我县化妆品示范单位之一的长兴凯峰理发店内,店长正指着一块公示牌向消费者赵女士这样介绍。 据了解,摆放这样的公示牌是今年我县化妆品美丽消费“百千万”示范工程提升行动的一项创建要求,创建单位需对“化妆品监管”APP下载二维码、不良反应申报二维码、消费提示、投诉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使消费者能够在经营场所获取放心消费安全常识及查询化妆品合法性等信息。 为加快创建进度,县市场监管局坚持培训先行。一方面,对化妆品示范商场管理人员、示范经营单位质量负责人开展培训,围绕化妆品台账建设、索证索票等重点要求,逐条讲解建设标准各项评分细则,通过树立标杆、现场观摩等方式,提高参创单位创建意识。另一方面,对基层监管干部就《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开展“提能强基”业务培训,就《浙江省化妆品美丽消费“百千万”示范工程提升行动建设标准及评分细则》进行“创建标准解读”专题培训,进一步统一标准和尺度。“利用国际爱肤日等契机,我们通过摆放展板、发放手册及开展化妆品科普知识有奖问答等多种形式,广泛普及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营造良好的化妆品示范创建氛围。”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周玉林说,“接下来,我们会加强日常检查频次,对创建单位经营的化妆品产品是否合法,包装标识的内容是否与备案的内容一致,是否存在扩大功效等违法宣传行为进行重点检查,并加大对其经营产品的抽检力度,全力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编辑:李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