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一女子痔疮手术3天后身亡,家属质疑无果,院方:已走法定程序


【资料图】

12月8日,网友赵先生在【头条帮忙】平台反映,爱人在保定唐县人民医院做了痔疮⼿术,术后2日下床走了十几步就昏死过去,次日因抢救无效死亡,自己多次找医院及唐县卫健局均无果,至今无任何回复与说法。

出院当日,十几步便昏死过去

12月8日,记者拨通了赵先生电话,赵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事件经过。11月26日,赵先生妻子杨某(化名)因肛周脓肿,在丈夫的陪同下到保定唐县人民医院进行就诊,经过正常身体检查后,当日入住医院,11月28日,杨某在医院安排下做了痔疮手术,术后恢复良好,11月30日,医院告知家属,杨某符合出院标准,可以出院回家休养,随后,杨某在丈夫的陪同下准备出院回家,但下了病床走出十几步后,便晕倒在病房门前,最终抢救无效,于12月1日死亡,随后赵先生多次寻找保定唐县人民医院及保定唐县卫健局均无果。

网贴截图

医院:双方分歧较大,已走法定程序

12月9日,记者就此事联系到保定唐县人民医院,该医院相关负责人回复称,患者因肛周脓肿入院,经主管医生评估病情,完善术前准备,履行告知术中、术后相关手术风险,患者本人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事后经医院业务领导组织相关科室集体讨论,认为该患者死因:1.急性肺栓塞;2.心源性猝死;3.多脏器功能衰竭。

院方提到,因患者家属缺乏基本的医学常识,对结论极为不理解,双方分歧较大,无法达成一致,现已由唐县卫健局和唐县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尸检+医学会鉴定。

卫健局:尽快通知医院回复

针对此事,记者联系到唐县卫健局,该局相关负责人仅在记者首次联系时回复称,会尽快通知医院针对此事进行回复,此后记者联系到该局相关负责人,均未接通相关电话,截至记者发稿前,该局未针对此事进行回复。

律师:尸检后可进行事故鉴定明确相关法律责任

12月10日,记者就此事采访到了京师(保定)张志全律师,张律师表示,当市民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理性、合法维权,此事中,针对医患双方所述相关事实情况,现在医院单方认为患者死因为:1、急性肺栓塞,2、心源性猝死3、多脏器功能衰竭,但这并未按相关法律程序并经相关机构予以检查及检验,已确定患者死亡原因,故医患双方可待尸检结束后,再对具体情形进行相关医疗事故鉴定及医疗过错鉴定,来进一步确定该事件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并同时确定医院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医疗过错以及该医疗过错的参与度,进而确定医院应是否承担法律责任,也能确定医院承担何种具体的法律责任,以解决医患双方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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