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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听证会。摄影丨通讯员姚卫东
江西新闻客户端讯(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朱雪军通讯员宋艳婷 秦艳)“在我们复绿的山场里,种植的树苗长势良好。已分别在地面、深度界面上设立界桩、警戒线、警示牌。2023年,我们有信心发展得更好!”近日,江西省会昌县某石材有限公司负责人徐某某,给该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打来电话,聊起公司最近的生产经营状况。
2020年5月,该石材公司在采矿中,发现矿产资源储量不多,开采即将到达许可深度。6月,该公司向县自然资源局提交扩深申请,但未批先采,导致非法越界开采矿石量0.416万立方米,荒料量0.095万立方米,经鉴定价值共计120万余元。
2022年5月,该公司负责人徐某某被移送会昌县检察院审查起诉。为摸清越界开采具体情况,办案检察官立即开展实地调查,得知该公司发现越界开采后,立即停止了开采行为,且如期向县自然资源局缴纳了罚款和非法所得,并一直在开采周边进行环境复绿工作。
▲检察官办案回访,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和整改情况。摄影丨通讯员姚卫东
该院综合石材公司非法越界开采的矿区已经复绿,并已退缴违法所得,加之生产经营对当地经济发展有较大贡献等情况,检察机关认为该公司具备合规整改的条件,在石材公司提交合规整改申请书后,经检察机关审查分析,同意对其进行为期4个月的合规考察。
接着,该石材公司又向该院提交了合规整改企划书。整改中,石材公司在前期复绿的基础上,对损坏的山体种植灌木苗,并在采矿区用显著的边界标识进行标注并竖立界桩,还根据检察机关的建议,对全公司开展自查自纠。
▲办案检察官、乡干部向村民了解对企业合规整改后的满意度。摄影丨通讯员姚卫东
2023年1月,经县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等多个单位组成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考察评估,对该石材公司的合规整改成果表示认可,并出具了《评估考察报告书》。
该院就是否对该石材公司徐某某作出不起诉处理,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经听证员讨论认为,鉴于徐某某认罪认罚、积极修复受损山林、自首等情节,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该公司及徐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