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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讯(通讯员 李林波)郴州市检察院提起的李某瑞等11人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于2月15日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经查,2020年11月至2021年6月期间,被告李某瑞在不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情况下,为了牟取非法利润,先后从广东、广西大量购进废铅蓄电池共计4950吨,采用土法熔炼工艺冶炼提纯获取铅锭销售。经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本次环境污染事件造成了郴州市北湖区和永兴县案发地周边土壤、地表水和大气环境的严重污染。

北湖区检察院依法立案调查后,依程序进行了公告。公告期满后,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没有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环境损害亦未得到修复或赔偿。2022年12月,北湖区检察院将该案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同月,市检察院依法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生态环境损害民事公益诉讼。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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