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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获悉,受疫情影响,全省各地运输企业特别是农村道路、出租车、城市公交等企业发展面临困境,资金普遍紧张。为加强对农村客运和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的扶持力度,省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云南省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实施方案》和《云南省农村客运补贴资金 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全力支持线路“开得通、留得住”,保障群众出行需求。

据介绍,“十四五”时期,农村客运油价补贴调整为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出租车油价补贴调整为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省财政每年筹措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7.4亿元,引导支撑农村客运、出租车、城市公交等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其中,农村道路客运3.83亿元、农村水路客运0.18亿元、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3.39亿元。费改税补贴部分继续执行原政策;涨价补贴部分不再实行退坡政策,分配至各地,由各地统筹用于支持农村客运和出租车行业等发展。每年对全省农村客运和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确保资金绩效。同时,强化目标任务跟踪,加快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应兑尽兑、兑付到位,充分保护从业人员权益,降低企业经营压力,助力交通运输企业纾困发展,保障政策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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