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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布了泰安市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实践基地名单,全市共有30个单位入选。
今年1月,省文化和旅游厅认定了100个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实践基地,我市共有6家单位入选。为进一步提高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实践水平,前期,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部署开展了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实践基地评审工作。经各县(市区)、功能区和市直有关单位推荐,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复审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最终认定30个单位为泰安市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实践基地。
入选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实践基地的30个单位里,既有传统美术、传统技艺门类,也有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门类。据市文化和旅游局工作人员介绍,本次评选中,全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和具备相关非遗传承教育实践工作基础的大中小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均可申报。申报单位至少有1个市级以上(含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在单位开展传承教育实践活动,至少1名长期、固定开展该项目传承教育实践活动的市级及以上代表性传承人入驻,要有固定开展活动的场所和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开展传承活动必需的经费保障。同时,申报单位要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有较好的基础,形成代表性成果,在全市有一定影响力。
“本次工作的开展是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推进非遗进景区、进社区、进校园的重要举措。”市文化和旅游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市文旅局将指导省、市两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实践基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实践水平。
【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张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