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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新冠救治经费保障政策,不仅让防疫转换更加平稳有序,也能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全国两会正在进行时。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在3月5日提交全国人大代表审查的预算报告草案中提到,今年拟适当延长新冠患者救治经费保障政策。对患者符合新冠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支持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平稳有序实施。
在“乙类甲管”时,国家全额保障新冠患者的住院费用。新冠患者看门诊的医疗费用,也有可靠保障。
防疫政策调整之后,假如严格按照“乙类乙管”的方式来保障费用,新冠患者的负担将大幅度提升。因为,住院患者尽管可以按照医保的规定报销费用,但也只能按比例报销,个人支付的费用占比较大,须自己承担。尤其是,很多治疗新冠的药物属于新药,还没有纳入医保报销目录,只能由患者自费。“乙类乙管”后,若严格按规定收取门诊费用,新冠患者看门诊同样负担不轻。
目前城乡居民医保可以共济报销部分门诊费用,但报销比例很低、范围很窄,且各地的政策差异较大。职工医保门诊费用过去由个人账户支付,不能共济报销,目前正处于改革的攻坚阶段,即使完成了这项改革的地方,新冠患者门诊报销比例也会明显低于过去“乙类甲管”时期。
正因如此,在防疫政策调整时,新冠救治费用保障问题,一度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话题。为此,今年1月7日,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联合通知,明确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仍延续过去的费用保障政策,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此举迅速缓解了民众的费用焦虑,但随着这一临时性政策即将到期,民众的焦虑或将再次出现。
防疫政策优化调整是一个系统工程,相关影响也有待观察和评估,这也是新冠感染在短期内无法完全恢复“乙类乙管”的原因。事实上,防疫政策也有必要保持较强的连续性,救治经费保障政策也不宜过快和大幅度调整。给予一个较高的缓冲期,也利于对冲新冠疫情发展演变所具有的一些不确定性。
当此之际,新冠患者救治经费进入预算报告草案,在全国两会上提交全国人大代表审查,可谓正当其时。一旦这一保障方案得以通过,民众无疑就会再次吃上“定心丸”。
未来,新冠救治经费有了着落,不仅可以降低家庭医疗费用负担,实惠民生,而且具有提振信心的作用,让人们在后疫情时期更加敢于创业和消费,助力经济社会更快复苏、更好发展。
□罗志华(医务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