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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呼和浩特3月4日电(寇雅楠、实习生高文慧)3月3日,呼和浩特市2022年生态环境工作亮点暨2023年重点任务工作会议召开。会议介绍,2022年呼和浩特市全年优良天数合计329天,优良天数较上一年同期增加11天,达标率90.1%,较自治区考核指标提升7.7个百分点,空气质量改善情况位列全国第13名,圆满完成年度考核任务。
同时,在水环境质量方面,全市5个国控考核断面水质均达到国家和自治区目标考核要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Ⅲ类标准限值。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改善情况位列全国第2名。在土壤环境质量方面,全市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管控率一直保持100%,全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据介绍,呼和浩特市2022年生态环境工作亮点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建立4项工作机制。工作调度机制,市政府分管领导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调度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情况,统筹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黄河流域警示片指出问题整改措施,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适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受理响应机制,聚焦上级要求、舆情反映、群众举报、工作通报等重点,突出问题导向,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受理、交办转办、分析研判、预警督办、结果反馈、信息公开等机制。责任落实机制,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总要求,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各方责任,加大对存在问题的整改力度、曝光力度、查处力度和督办力度。
二是入选“1+4”国家级城市建设名单。呼和浩特市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荣誉称号,此外成功获批了四个国家级试点示范城市,一是以全国第一名的优异成绩,成功获批国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获得中央财政奖补资金21亿元(2022~2024年)。二是经生态环境部严格评审,成功列入“十四五”时期建设“无废城市”名单。三是成功入围“十四五”全国第二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是自治区唯一入围城市。四是成功入选全国首批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
三是圆满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任务。相继开展4轮地毯式排查整改,列出78项督察重点关注清单,制定详细的迎接督察工作手册。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案件数(439件)较第一轮(906件)下降一半以上,群众对呼和浩特的生态环境满意度显著上升。督察组反馈意见中单点呼和浩特的问题仅有6项,占全区(76项)问题的7.8%。
四是六项工作取得新突破。圆满完成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赛事期间空气质量保障任务。梳理细化95项重点工作和具体举措,赛事期间呼和浩特市空气质量全部为优良,受到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核销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既有建筑面积3.56万平方米。完成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区划分,并强化日常排查。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大幅提升。完成62处雨污管网混接改造和章盖营污水处理厂二期技改项目,班定营污水处理厂三期实现稳定运行,困扰已久的污水入河问题基本解决。生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效能显著提升。依托生态环境智慧监管综合平台,实现监测监察执法向“规范化、精细化、效能化、智能化”转变。全区污染源执法监测数据报送率排名第一,企业自行监测公布率排名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有序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完成9项,剩余17项已达序时进度。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事项销号46项,剩余1项(水源地管理混乱)已达序时进度。自治区黄河流域地表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问题销号14项,剩余3项正在扎实推进。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率先高质量完成“三线一单”细化完善工作,成为全区首个发布“三线一单”的盟市。市生态环境局受到国家生态环境部表彰。组织技术人员对660家排污许可证进行现场核查帮扶,完成22个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确保企业持证排污、依法排污。
据悉,2023年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工作的总体工作思路,归纳为“一条主线”“一个重点”“三个保卫战”“三个升级版”。一条主线:完善提升“两屏、四带”城市生态空间布局,全面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筑牢北方地区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一个重点:深入实施“无废城市”建设。三个保卫战: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各项考核指标。三个升级版:优化营商环境“升级版”、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升级版”、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升级版”。
(责编:刘泽、张雪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