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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家十七年的男子还能享受拆迁款吗?
最近在福建厦门海沧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让人议论纷纷的婚姻财产分割案件。这起案件的主角是黄某男和高某女,他们在2001年步入婚姻殿堂,次年他们的儿子降临人世。然而,由于感情不和,黄某在2005年离家出走,离开了妻子和孩子,这一走就是长达17年之久。
在这17年的时间里,高某作为一名母亲,独自承担起了照顾孩子的责任,同时还要照顾年迈、生病的父母。为了生活,她不得不四处借债,苦苦支撑着这个家。而在黄某离家期间,他没有尽到任何丈夫和父亲的责任,没有回家,也没有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生活费等任何相关费用。
让人感到震惊的是,在这个家庭面临拆迁的时候,黄某突然回来了。他与高某签署了安置补偿协议书,根据这份协议书,高某分到了占总补偿款65%的部分,而黄某则分到了剩下的35%。这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人们纷纷质疑这样的分配是否公平合理。
对于这个案件,有一些人认为,黄某离家出走17年之久,没有尽到丈夫和父亲的责任,他没有任何资格来分割家庭财产。而另一些人则认为,既然他们是夫妻,就有权利分割共同财产,黄某虽然离家出走,但并不能因此剥夺他分割财产的权利。
其实,这个案件给我们带来了很多启示。婚姻不仅仅是爱情,它更是一种责任和承诺。作为夫妻,要共同承担家庭责任,照顾孩子和老人。在经济方面,也应该相互支持和帮助。当面临困难和挑战时,应该勇敢地承担起自己的责任,而不是选择逃避。
此外,这也提醒我们,在婚姻中要时刻保持沟通和协商。无论是在家庭事务还是财产分割方面,夫妻双方都应该坦诚相待,充分了解对方的想法和需求。只有通过良好的沟通和协商,才能达成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
总之,这个案件让我们深刻认识到婚姻的重要性和责任。在婚姻中,我们需要珍惜彼此的感情,同时也需要关注家庭和经济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