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官方通报三女子吃两碗麻辣烫花175元:商贩未明码标价,已暂停其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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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四川自贡的三名女子在路边买两碗麻辣烫花费175元,引网友关注。当事人何女士称,菜的价格没标出来,自己没有拿很多,知道价格时十分震惊。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回应,商贩未明码标价,已立案调查并暂停其经营活动。
何女士表示,三人一起在路边摊吃麻辣烫,每个菜没有表明价格,摊主就大概说了一下,素菜一元(一串),荤菜也是很恍惚地带过,没有说是几块钱,"篮子里的菜不是很多,他说178(元)的时候,我都以为听错了,他看我的反应有点惊讶,给我少了3块钱,就是175(元),旁边的路人都被吓跑了。"
她说,当时菜已经煮下锅了,只能无奈吃完,提醒大家以后买东西前先问好价格,目前已向商城反映该情况。
2月28日,据媒体报道,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回应,该局没有接到当事顾客的投诉。关注到网上舆情后,下午工作人员已前往疑似地点走访调查,因为是路边摊,商户有可能还没有出摊,晚上他们会继续走访调查,也会和顾客反映问题的疑似商城联系核实,待调查清楚了会向社会通报。
3月1日,九派新闻联系当事人何女士,她称,已经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但具体情况不方便透露。
3月2日,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发布情况通报。
2023年2月28日,网友发帖反映自贡"女子路边买两碗麻辣烫花费175元",引发舆论关注,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开展调查核实。
经与消费者联系,其3人于2月26日晚19时许,到位于华商鲸鱼广场附近的麻辣烫游摊进行消费,该摊点经营者赖某对所售食品未进行标价,消费者点菜过程中询问了部分菜品的价格,菜品价格从1-10元/串不等,所点菜品赖某用2个2L的打包盒打包后,收取消费金额175元。
2月28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赖某对现场销售食品未进行标价,对赖某涉嫌未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已立案调查并责令其暂停经营活动。
3月1日,我局联合高新区城管执法大队对所涉商圈游摊就明码标价、食品安全、规范经营等方面进行了约谈。赖某对自己未明码标价的行为已向消费者致歉,双方对消费菜品的种类、数量存在差价40余元的分歧,赖某已主动退还消费者。
我局将持续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引导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对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请广大消费者及时拨打12345、12315投诉举报,我局将依法调查处置,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