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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中交地产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291号),深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中交地产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本数)特定对象,其中,控股股东地产集团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的30%,本次发行的其余股份由其他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计算结果出现不足1股的,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1股部分的对价,在认购总价款中自动扣除),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09亿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35亿元(含本数)。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长沙凤鸣东方项目、郑州翠语紫宸项目、武汉中交澄园项目、惠州紫薇春晓项目、天津春映海河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不高于10.5亿元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资金需求,从而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