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本应是孩子快乐玩耍的时候,但是检察机关发现,近年来,针对未成年人的网络诈骗在暑期逐渐高发。海淀检察院根据实际案例和媒体报道出的事件,总结出暑期中五大类针对未成年人的网络骗局,提醒孩子和家长提高警惕。
案例一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玩网游,当心“免费道具”
随着网游在未成年人间普及,各种借助游戏实施的网络诈骗手段日益翻新。检察官发现,其中,打着“免费”幌子的诱惑,最容易让孩子上当。
10岁的小克在刷短视频时,看到一条可以免费领取某游戏皮肤的视频,就添加了对方的QQ。对方称领取游戏皮肤需要扫描二维码,小克扫描对方提供的二维码后,又跳转到了一个贷款服务平台。随后,对方又让小克添加另外一个QQ号,让其下载一个APP进行下一步操作,并诱导小克把他母亲的银行卡号和密码都告诉了对方。很快,小克的母亲发现银行卡莫名其妙支出了10多万元,立即报警。
检察官调研发现,不法分子在各类短视频平台和论坛中散布类似“加群领免费游戏道具”的消息,待未成年人上钩后,不法分子多谎称需要扫码领取,由于受害人主要是未成年人,所以需要使用父母的微信进行扫描。受害人扫描后会提示“领取失败,账号被冻结”,不法分子便会告知受害人需通过扫描付款码进行解冻,解冻成功后钱款会自动退回,并且运用各种话术诱导受害人反复付款,骗取大额钱款后立刻“消失”。
检察机关提醒孩子,宣称“免费领皮肤、领道具”很有可能是骗局,特别是需要扫码付费的,一定不要付款。家长应多关心孩子使用手机情况,避免财产损失。
案例二
高额红包返利,多是骗局
“只要发2.88元红包,就有机会获得数千元的红包返利。”12岁的男孩小齐在QQ群中看到有人发布这样一条信息,立刻信以为真,抱着侥幸心理,他给对方发了红包。然而等来的不是“中大奖”,而是威胁。
对方称,相关细则里明确写明不允许未成年人参与,小齐的行为导致公司被冻结60000元。“你用父母的微信转账给我,否则事情解决不了,我们就要报警处理了。”对方的话,吓坏了小齐,他瞒着母亲,偷摸多次向对方转账,直到被母亲发现。
“这种诈骗手段其实很简单,但它就是抓住了未成年人不成熟的心态,既幻想中大奖,但出了事又极度恐惧的心理。”检察官说,这种诈骗屡屡在未成年人身上得手,其实预防起来相对简单,多给未成年人进行普法教育,不要相信各种“暴富”宣传。
案例三
“饭圈福利”,让很多孩子受骗
小爱,13岁,被骗8.1万元;小媛,12岁,被骗4.7万元;小可,13岁,被骗5万余元……翻开卷宗,案件情况令人颇为触动——诈骗分子专盯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追星族,诱骗他们扫码,实施诈骗。
检察官介绍,此类诈骗利用了“饭圈文化”,骗局环环相扣,通过“黑话”“暗号”步步实施。
首先,诈骗分子先建“鱼塘”:虚构所谓的“明星粉丝福利群”;而后“拉人头”:想方设法诱使未成年人追星族进群;接下来“放诱饵”:在群内发布“充100返888”“有渠道抢到明星演唱会门票”等虚假信息,引诱未成年人付费,一旦未成年人扫码,钱款就流进了骗子的口袋。
检察官说,这种打着“追星福利”幌子实施的诈骗中,骗子往往还会加上一些特别针对未成年人追星族的话术,令其更容易上当,一些孩子为了追星,不仅将父母银行卡里的余额都转走,甚至还“被贷款”,等到家长发现时,一切都晚了。
检察官提醒家长,应该注意孩子的“偶像崇拜”现象,如果追星不当,很可能会产生一系列的风险。
案例四
假期兼职,当心帮助犯罪
17岁的小伟是个职高的学生,因为专业能力不错,假期时被学校分配到公司实习,但小伟觉得实习工资不高,便在外面寻找兼职。某日,在聊天中,他在网上认识的一个“同学”告诉他,可以介绍一份轻松赚钱的工作——只要拿自己身份证去各大营业厅办电话卡,然后把电话卡寄给他就行。小伟一听,这么简单就能赚钱,立马去办了,很快挣了几百元钱。
后来,这名“同学”又鼓动小伟发展下家,“你找一些朋友一起办卡卖给我,我给你分成。”小伟通过聊天也大概了解,这些电话卡最终被用于了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虽然他觉得这个钱挣得不踏实,但在利益的诱惑下还是答应了。而且一不做二不休,小伟不仅发展自己的朋友,更是在各大兼职群发消息发展下线。最多的时候,他一天可以收到几百张卡卖给上家。
根据刑法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终,小伟因自己的贪心,触犯刑法,获刑1年。
检察官提醒,近日,多地公安机关都发布预警,提示家长、老师要检查孩子的手机,是否安装有“纸飞机”“蝙蝠”“事密达”“思语”“密聊猫”“海鸥”等密聊社交软件,诈骗分子可能会使用此类软件联系未成年人,帮助其进行信息网络犯罪。
案例五
“附近的人”引来不良人,女孩遭“隔空猥亵”
小雨是个10岁小女孩儿,某天她在上网时,突然收到一个好友申请,原来是邵某通过交友软件“附近的人”这一功能搜索到小雨,想加她好友。小雨也没多想就通过了好友申请。聊天中,邵某谎称自己是中学生,今年18岁。在一番说辞攻势下,邵某逐渐取得了小雨的信任。随后,邵某在明知被害人不满14周岁的情况下,向其发送多张淫秽动图、图片,并要求小雨拍摄并发送其隐私部位的视频、图片。最终,二人聊天记录被小雨父母发现,其父母报案。
检察官介绍,网络隔空猥亵儿童是近年来比较高发的案件,不法分子以“恋爱交友”“游戏互动”等为由,通过社交软件接近未成年人,然后以怂恿、诱骗等方式实施猥亵行为,如要求裸聊、拍摄裸露照片、视频等。
检察官提醒小朋友,网络交友要警惕,要做到“三不要”:不要透露个人信息;不要单独约见网友;不要轻易相信网友的话。家长也应密切关注孩子的交友动向,防止孩子遭受侵害。
检察官建议
孩子信息应在网络环境中尽量模糊
海淀检察院检察官李思瑶介绍,当前网络诈骗最大特点就是“精准化”——诈骗分子通过非法获取个人信息,针对不同群体点对点、量身定制诈骗方案,从故事设计、塑造人设、套取信息,再到了解需求、引诱操作,最后骗取钱财,形成一套“精准化”诈骗全流程,不要说孩子,就是大人都防不胜防。
李思瑶建议,为了保护孩子免受网络上的不法侵害,首先,要模糊“孩子”这一特点,妥善保护隐私。一些孩子在社交平台上详细记录了自己的基本信息,家长应尽快核查,督促孩子修改。
同时,家长要履行好监护职责,了解孩子的上网时间、浏览内容、使用的app以及交友等各方面的情况。特别需要提醒的是,未成年人对网络支付的防范意识薄弱,家长要管好自己的支付密码,不可将银行信息告诉未成年人,家长应及时查询自己的网络消费记录、支付账单等,核实是否有充值、转账行为发生,如确实有大额支出,要及时保留相关记录,向有关平台维权或者诉诸法律途径。
此外,家长要引导青少年正确上网、合理使用互联网,防止网络沉迷;同时,教育孩子保护个人隐私,不要相信网络上的“陌生人”,对于常见的网络诈骗,要及时教育孩子,为其更新网络“防火墙”。
李思瑶还建议,家长应当给与孩子多一些陪伴,与孩子建立起良好的亲密关系,关注孩子的情绪,及时发现异常。当孩子出现情绪异常时,一定要学会倾听,引导孩子说出自己困惑和遭遇,一旦发现被侵害的情况,要及时固定证据并报警。
(文中未成年人均为化名)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责编:张曦编审:吴晨萍终审:周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