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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新闻网讯(记者赵小萌 通讯员尹莉)日前,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认定结果,高新区两家单位入选,分别是淄博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和光大水务(淄博)有限公司。

“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认定工作是全域公园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升城市品质活力,推动全域公园城市建设管理走深走实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淄博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通过成立“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评审组,深入城区、街道,对各单位、小区进行实地调研,进一步摸清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居住区数量,依据前期数据及初步认定结果,对原有37个市级花园式单位、小区按照新的认定标准进行重新核验认定,圆满完成新提报园林式单位、小区现场核定工作。

下一步,淄博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将继续秉承精准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的工作理念,以“全民城管”工作机制为抓手,完善措施、精准发力,持续强化园林绿化管理和保护力度,提升园林绿化管理水平,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加快推进“园林式居住区(单位)”创建步伐,用品质民生理念打造“三季有花、四季常绿”的魅力之城。

编辑:孔鼎        二审:王磊        终审:刘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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