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29日电 (池梦蕊)记者从北京市发改委获悉,为推进光伏发电发展,近日,北京市研究制定了《关于印发推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关于印发推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支持政策》),提出推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措施和支持政策。
太阳能是北京市资源最丰富、开发利用条件最好的可再生能源品种之一,光伏发电技术成熟,应用形式灵活,在北京有较为丰富的应用场景,能够在城市建筑、园区工厂、基础设施和农业农村等场景实现融合应用,为各类建筑、设施提供清洁绿色的电能。在北京市加快推动光伏发电发展,可进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应用比重,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2015年以来,北京市积极支持光伏发电推广应用,推动了光伏发电由试点示范进入扩大应用的新阶段,截至2022年底,全市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95.3万千瓦,较2015年增长约5倍,年发电量9.1亿千瓦时,相当于25万个家庭一年的用电量。全市600余个工商业企业,300余所学校,2.5万户居民使用了光伏发电系统,建成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光电建筑、丰台站光伏应用、北京奔驰工厂光伏应用等一批高质量示范项目,探索形成了光伏与城市融合发展的有效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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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时期,全国确立了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发展、高比例发展、市场化发展、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可再生能源将进一步引领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主流方向,发挥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主导作用。
北京市将把推动光伏发电与城市融合发展、高质量发展作为主要方向,大力发展光伏与建筑、设施一体化应用,推动多元融合、综合应用的新模式进入各个领域,引领生产生活方式向绿色低碳转型。
针对北京市光伏发电发展实际情况,《实施意见》提出了五项推动光伏高质量发展的措施。
高起点规划。强化规划引领,将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应用要求作为城市规划体系的重要内容,推进光伏发电与城市建设协调发展。落实《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要求,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园区、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不低于50%。
高品质建设。提升设计咨询机构光伏设计能力,建立光伏设计技术体系,强化与建筑结构设计、电气系统设计、建筑外观设计等专业的协同配合。提出推动风貌融合、完善标准要求等措施,明确要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外观、色彩应与建筑主体及周边环境相融合,屋顶光伏设施高度应满足建筑高度等管控要求,推动光电建筑更好融入城市风景。
高水平应用。根据北京市光伏发电应用资源分布,全面推进新建建筑光伏发电一体化应用,大力推动光伏在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公共机构、农业农村和市重点工程领域的应用,并不断提高光伏在综合能源服务、虚拟电厂建设、可再生能源制氢等领域的科技创新、综合应用、多元发展。
高效率服务。在明确规划、设计、建设、应用要求的基础上,加大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放管服”力度。优化备案管理,提高备案效率。强化并网服务,压缩办理时间,不随意附加条件。加强政策和金融支持,不断完善光伏发展市场环境。
高标准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要求开展项目设计、建设,明确建设、产品质量、验收检测相关要求。加强可持续运维,建立健全项目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制度,推进光伏发电运行维护社会化,壮大可再生能源第三方运维市场,强化运行监测。
与此同时,对于推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的项目,北京将予以一定的支持。《支持政策》提出,到2025年12月31日前,对并网发电、符合条件的光伏发电项目给予支持。
对个人利用自有农村合法住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学校、社会福利场所等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执行大工业电价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分别给予每千瓦时0.1元、0.26元、0.03元的补贴。
支持光伏新技术、新材料、新模式应用;加快基础设施、公共机构、城市更新、市级重点工程、产业园区等领域光伏发电项目整体规划、有序实施;支持结合关停废弃矿区生态修复、垃圾填埋场生态提升、设施农业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对以上类型的光伏发电项目,分别给予不高于光伏发电系统建设投资30%、20%和10%的资金支持。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通过上述工作措施,努力提升光伏发电发展的质量和规模,到2025年,实现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250万千瓦左右的目标,为加快推动首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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