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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晚报讯【通讯员周胤伍 宁涛 全媒体记者黄金晶】“世上什么都有卖的,就是没有后悔药卖……”2月16日,当彭某得知自己即将被警方行政拘留后,他向古城派出所民警要来纸笔,写下一份悔过书。虽然他在字里行间表达了对此前违法行为的悔过之意,但等待他的仍将是法律的制裁。
2月11日12时许,古城派出所接到西街某服装店店员的报警电话。店员称,刚才有一男子来店里买衣服,在试穿某款羽绒服时突然夺门而出。
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调查发现,该男子曾于2月9日来店里试穿过同款羽绒服,11日中午他再次来到该店,趁店员不注意穿着羽绒服跑出店外,随后骑上电动车迅速逃离。
古城派出所随即将案情上报襄城公安分局合成作战中心,开展综合研判。经过多日追踪布控,2月15日晚,民警在襄城某小区将嫌疑人彭某抓获,并追回价值约500元的羽绒服一套。
据彭某供述,他2月9日去该服装店踩好点,2月11日趁机把衣服穿走。为躲避侦查,彭某在交通工具选择、逃跑路线、隐藏地点上下足了功夫,没想到这么快就落入法网。
目前,彭某因抢夺公私财物被警方行政拘留。
《襄阳晚报》(2023年2月21日 4版)
(编辑:王鑫 审核:李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