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哈尔滨市政府出台《关于推动哈尔滨市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从促进提档升级、鼓励产业集聚、支持产业链发展、发展特色化园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引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扩大对外开放与合作、强化考核机制等八个方面制定16条具体措施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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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该《政策措施》,对新达到百亿级、千亿级标准的开发区,按照省百千亿级园区晋档达标奖励办法,落实省级奖励资金。与2021年度国家级经开区综合发展考核排名相比,哈经开区进入中部地区前5名,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宾西经开区、利民经开区在中部地区排名提升10位(含)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进入前5名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与2021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考核排名相比,哈高新区排名提升10位(含)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进入前5名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省级开发区晋升为国家级开发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工业园区晋升为省级开发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对投资建设标准化厂房,且当年入统固定资产投资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当年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建设主体一次性投资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含)以上的重大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当年入统投资额超过3亿元(含)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专项支持。
对开发区内主导产业明晰,成立时间1年以上,营业收入达到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含)以上的“区中园”“园中园”,分别给予园区运营主体一次性奖励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
对年度新增服务外包企业超过5家(含)以上,且年度新增服务外包额超过1亿元(含)以上的,给予园区运营主体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对投入运营一年以上,用于电子商务企业服务的总体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入统企业5户以上、网络零售额5000万元以上,且具有独立运营资质企业的电子商务或直播电商共享基地(园区),按网络零售额的2%给予基地(园区)运营主体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商务主管部门认定,集聚20家(含)以上各类跨境电商企业,且园区上年度跨境电商进出口贸易总额在3亿元人民币(含)以上的跨境电商特色园区,给予园区运营主体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对年度新增进出口额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且新增额在1亿元(含)以上的,按其增量部分每1000万元给予开发区3万元奖励,每个开发区最高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对省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的国际合作园区或境外产业合作园区,给予运营主体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该《政策措施》适用范围为哈尔滨市省级及以上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保税区、临空经济区、南岗产业园区、道外产业园区。《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4年。
来 源: 哈尔滨新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