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日前,保康县检察院检察官依法对社区矫正对象、企业法人代表王某开展走访,发现他未出现因处于社区矫正期间而无法请假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据了解,2022年9月,保康县检察院召开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经营请假不便问题的公开听证会。会上,保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共同提出简化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手续的意见。

据悉,该县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共有20名。听证会后,该县社区矫正机构优化管理模式,确保在依法严格执行矫正措施的前提下,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听证会不久,我请假到山西省临汾市采购价值100余万元的制砂设备,社区矫正机构很快就批准了,让我得以顺利出省购回制砂设备引进新生产线,实现了多年以来企业扩大生产的愿望。”王某说。

(陈俊 刘冬 张廉)

《襄阳日报》(2023年2月17日 4版)

(编辑:王鑫 审核:李云飞)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