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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是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和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防范因病返贫致贫、筑牢民生保障底线的重要举措。我市在充分数据测算、广泛听取意见、反复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赤峰市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并经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审议通过,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方案聚焦规范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强化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强化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慈善等社会力量救助保障功能、提高经办管理规范化服务水平六个方面内容,通过全面做实做细医疗救助基金市级统筹、健全完善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合理确定医疗救助对象待遇、切实强化部门协同配合等措施,推进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逐步由多重保障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过渡,切实减轻大病患者和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