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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杨晓晶)日前从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获悉,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D-阿洛酮糖-3-差向异构酶、食品营养强化剂新品种乳酸镁、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添加剂抗坏血酸棕榈酸酯(酶法)、维生素B1等3种扩大使用范围和用量的食品营养强化剂的安全性和工艺必要性已通过审查,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5日。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同期发布的解读材料表明:
D-阿洛酮糖-3-差向异构酶 枯草芽孢杆菌(Bacillus subtilis)来源的D-阿洛酮糖-3-差向异构酶申请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等允许其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使用。该物质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主要用于催化D-果糖的差向异构化制得D-阿洛酮糖。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 1886.174)。
乳酸镁 镁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允许用于调制乳粉、饮料类(14.01及14.06涉及品种除外)、固体饮料类等食品类别。本次申请的乳酸镁是镁的一种化合物来源,其使用范围和用量与GB 14880中已批准镁的规定一致。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欧盟委员会等允许其用于食品。该物质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用于调制乳粉(食品类别 01.03.02)、饮料类(14.01 及 14.06 涉及品种除外)(食品类别 14.0)和固体饮料类(食品类别14.06),强化食品中镁的含量。其质量规格按照公告的相关要求执行。
抗坏血酸棕榈酸酯(酶法) 维生素C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允许用于调制乳粉、水果罐头、果泥、豆浆、豆浆粉、胶基糖果等食品类别。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第9号公告批准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抗坏血酸棕榈酸酯(酶法)作为抗氧化剂用于脂肪、油和乳化脂肪制品等食品类别。本次申请作为抗氧化剂扩大使用范围,用于方便米面制品(食品类别 06.07),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是维生素C的一种化合物来源,其使用范围和用量与GB 14880中已批准维生素C的规定一致。日本厚生劳动省、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等允许其作为抗氧化剂用于方便米面制品,欧盟委员会、日本厚生劳动省、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等允许其用于调制乳粉、饮料等食品类别。该物质作为抗氧化剂用于方便米面制品(食品类别 06.07),延缓方便米面制品氧化。该物质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用于风味发酵乳(食品类别 01.02.02),调制乳粉(食品类别 01.03.02),水果罐头(食品类别 04.01.02.01),果泥(食品类别 04.01.02.02),豆浆、豆浆粉(食品类别 04.04.01.07),胶基糖果(食品类别 05.02.01),除胶基糖果以外的其他糖果(食品类别 05.02.02),即食谷物,包括碾轧燕麦(片)(食品类别 06.06),果蔬汁(肉)饮料(包括发酵型产品等)(食品类别 14.02.03),含乳饮料(食品类别 14.03.01),水基调味饮料类(食品类别 14.04),固体饮料类(食品类别 14.06),果冻(食品类别 16.01),强化食品中维生素C的含量。其质量规格执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第9号公告。
维生素B1 维生素B1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允许用于调制乳粉(仅限儿童和孕产妇用乳粉)、豆粉、豆浆粉、豆浆、胶基糖果、大米及其制品、小麦粉及其制品等食品类别,本次申请扩大使用范围用于特殊用途饮料(包括运动饮料、营养素饮料等)(食品类别 14.04.02.01)。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欧盟委员会、日本厚生劳动省、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等允许其用于食品。该物质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用于特殊用途饮料(包括运动饮料、营养素饮料等)(食品类别 14.04.02.01),强化食品中维生素B1的含量。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营养强化剂 维生素B1》(GB 14751)。
维生素B2 维生素B2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允许用于调制乳粉(仅限儿童和孕产妇用乳粉)、豆粉、豆浆粉、豆浆、胶基糖果、大米及其制品、小麦粉及其制品等食品类别,本次申请扩大使用范围用于特殊用途饮料(包括运动饮料、营养素饮料等)(食品类别 14.04.02.01)。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欧盟委员会、日本厚生劳动省、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等允许其用于食品。该物质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用于特殊用途饮料(包括运动饮料、营养素饮料等)(食品类别 14.04.02.01),强化食品中维生素B2的含量。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营养强化剂 维生素B2》(GB 14752)。
牛磺酸 牛磺酸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允许用于调制乳粉、豆粉、豆浆粉、豆浆、含乳饮料、特殊用途饮料、风味饮料等食品类别,本次申请在特殊用途饮料(包括运动饮料、营养素饮料等)(食品类别 14.04.02.01)中最大使用量由0.5克/千克 扩大到0.6克/千克。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日本厚生劳动省、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等允许其用于调味饮料等食品类别。该物质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用于特殊用途饮料(包括运动饮料、营养素饮料等)(食品类别 14.04.02.01),强化食品中牛磺酸的含量。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营养强化剂 牛磺酸》(GB 14759)。
《中国食品报》(2022年12月12日06版)
(责编:杨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