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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被奖30万新车离职公司让退还# 法院:不用还】近日,裁判文书网披露一起案件。苏某在某公司担任销售总监。2019年,公司为苏某配备一辆凯迪拉克XT5。2021年5月,苏某提出离职,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苏某五日内归还上述车辆。

双方就车辆问题协商未果,公司将苏某诉至法院,要求其归还并按996元/天标准支付使用费。庭审中,苏某称该车是公司给予的业绩奖励,并提供相关协议。公司则主张协议系苏某私自制作,还主张即使协议真实,苏某并未完成所有要求。

法院审理认为,鉴定结果显示协议为公司印章所盖,公司未提供苏某私自使用公章的证据,结合协议内容及相关业绩凭证,涉案车辆应当归属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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