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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1米高度”视角,以公益普惠为原则,在城市、街区、社区3个层级统筹推进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试行)》,对公共服务设施、道路空间、公园绿地的适儿化改造,及校外活动场所、游憩设施建设等作出具体规定。
随着城镇化率持续提升,越来越多的孩子成长生活于城市之中。但高楼大厦之间,乡野童趣日渐稀缺,面向儿童的设施配备、空间规划、服务供给等都存在不少缺位或错位——健身设施尺寸过大,阶梯桌椅离地太高,沙坑滑梯离家太远,路牌标识复杂难辨……此番明确城市建设和更新要有“1米高度”视角,形象归纳了儿童对城市公共空间的需求,更提醒着相关建设的任重道远。
城市发展讲究“以人为本”,丰富孩子们的童年生活是重要一环。关乎孩子的议题,总是牵动千家万户的心,建设儿童友好空间,与“双减”、鼓励生育等政策有着相当的适配性。打造“1米高度”也能平视的世界,是补齐城市“里子”的重要方面,更契合国家政策的推进方向。大至宏观政策的制定,小到一桌一椅的配置,常思儿童之需,从空间设计、设施建设等方面,做好“适儿化”改造,最大限度丰富孩子们的活动半径,才能让“祖国的花朵”茁壮成长。
一座城市对儿童是否友好,既包括硬件设施的适配,更体现在人文环境上。不可否认,小朋友们在城市公共空间嬉戏打闹,会带来吵闹声,对公共秩序形成一些干扰。对此,除了呼唤相关方面设置更科学的分区、要求家长多教孩子规则之外,也需要形成理解包容的社会氛围。“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在与儿童的相处中拿出更多耐心和善意,同样是儿童友好空间建设中不容忽视的“软件”维度。
现如今,“儿童友好”理念渐入人心,许多人真切感到,公共场所中的母婴室、第三卫生间数量已有所增多;社区公园、口袋公园经过适儿化改造,就近户外活动的场所也没那么难找了。“使儿童们从善的最好方法,是使他们快乐”,营造承载幸福童年的成长空间,建设更有远见和担当的家园,让我们共“童”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