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禾苗(化名)有着较好的工作,长相、学识也不错,常常与网友林某倾诉自己的烦恼,双方后来也变成了恋人关系。每次听说林某遇到困难,善良的禾苗总是伸出援手,四年间给对方多次转账。让她没想到的是,这个看似深情的 " 男友 ",其实早已经结婚,而且还有了两个孩子,只是伪装成单身欺骗她,先后总计骗取 73 万余元。3 月 29 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江苏如皋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

林某是禾苗几年前在网上找工作时认识的网友。在前一次恋爱分手后,禾苗久久不能释怀,常常将自己的烦恼与网友林某倾诉。当时林某在苏州一家公司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随着双方网络交流的增多,禾苗逐渐敞开了自己的心扉,林某也向禾苗讲述了自己的情况,目前单身,前妻是苏州一家公司老总的女儿,已经去世,有一个孩子,随外公外婆定居在国外。2014 年初,两人确立恋爱关系。

2014 年 5 月的一天,正在上班的禾苗接到林某焦急的电话,说因为父亲重病住院,手术后续费用还没有着落。善良的禾苗当即转账 6000 元,又让林某借用自己的信用卡刷了 5000 元。2015 年 7 月,林某告诉禾苗,自己开办的装饰公司资金周转困难,让禾苗转点钱给他,禾苗立即转账 10000 元 …… 就这样,林某以公司多地工程项目需要支付工人工资、垫付原材料,公司遭遇拆迁、需要迁址、开门店等多种理由向禾苗 " 借 " 钱。身陷恋爱温情中的禾苗 " 义无反顾 ",有求必应,资金不够时,甚至向朋友、父母借款,支持男友林某的 " 事业 "。


(资料图)

恋爱过程中,禾苗曾多次催促林某安排双方父母见面,商量结婚的事,林某总是推脱工作太忙,父母在浙江采茶,抽不出时间。禾苗这头,应父母要求,林某多次以 " 准女婿 " 的身份上门拜访,赢得禾苗父母的认可。

2017 年的一天,林某在与禾苗通话时,得知她在陪一位男性朋友买车。心虚的林某猜测,因为自己迟迟没有结婚的打算,两人之间的 " 恋爱 " 关系迟早要破裂,也别想再向禾苗 " 借 " 钱了。他随即加大了 " 借 " 钱的幅度,编造理由一次性向禾苗借款 15 万元,用于到河南郑州购买商品房支付首付款。这些禾苗全然不知情。

2018 年 10 月,禾苗多次提出让林某先还一部分钱,无钱可还的林某拉黑了禾苗,并重新注册了一个微信号,以自己小姨的名义添加禾苗的微信,声称 " 林某出车祸了,被关在公安局,急需 70 万元私了。" 所幸,这次禾苗没有急于转钱,而是选择了报警。

公安机关调查发现,林某是浙江人,2009 年登记结婚,已有两个小孩,其妻子一直在家中照顾老人和孩子。林某到案后也交代,当时编造自己单身的谎言,是怕禾苗知道自己已婚,不会跟自己谈恋爱,自己从禾苗处要不到钱。因为担心禾苗识破,林某从来不敢告诉禾苗自己的家庭住址,更不敢让双方家长见面。

庭审中,林某陈述自己从禾苗处 " 借 " 来的钱用于支付商品房首付款、购买汽车,其余的用于维持公司开支、偿还贷款等。根据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林某口中提到的装饰公司系林某与朋友合伙开办,公司运营以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

综合种种证据显示,禾苗从 2014 年 5 月份到 2018 年 12 月间转账给林某 87 万余元,其间林某通过转给禾苗 13 万余元,骗取金额合计 73 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林某曾一度提出自己不构成诈骗,仅仅是向女友借款,属于借贷行为。对此法官认为,林某在没有还款能力的情况下,隐瞒自己已婚的事实,与被害人禾苗建立恋爱关系,并编造种种借款理由,骗取被害人的财物。结合被告人的供述、被害人的陈述及相关证人证言,足以证实被告人林某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且实施了诈骗行为。故应当以诈骗罪论处,而非林某辩解的民事借贷关系。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