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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3.20号当天据台媒报道,在台南市有一名男子发现了自己的老婆身穿性感内衣和一名男人视频通话,很生气愤怒,然后控告了两人,两人犯了侵害配偶权。并索赔了30万台币的抚慰金(安慰➕赔偿)。

男子说,二人聊天已经逾越一般朋友的界限,没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严重侵害了配偶权。妻子辨别说只是好朋友,并非婚外情,也没做出对不起丈夫的事情,还说丈夫工作不固定,还沉迷于网游。

女人说她丈夫甚至还恐吓她,让她找其他工作增加收入。经调查,妻子和男同事的聊天记录明显确实非正常普通同事正常社交该有的对话内容,最终判两人赔偿男子3万元台币(约人民币6753元)。

女子和男子还有两个子女,感情一开始也是相当和睦,直到女子换了新工作,认识了这个男同事,感情就发生了这样的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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