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近日,徐先生投诉称,其预订了杭州康莱德酒店一晚1649元的江景房,和女友入住。第二天一早,俩人未穿衣服拉开窗帘想看江景,不巧此时窗外有人在擦玻璃。"感觉隐私被侵犯了"。
他介绍,3月6日,他和女友入住酒店41层。次日裸体拉开窗帘时,看到外面有人在擦玻璃。尽管房间里放了温馨提示,表明"近期有搞玻璃卫生,在必要时候要把窗户关起来"。但他认为,在客人入住时酒店没有提醒,顾客也无法知晓哪段时间不能打开窗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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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康莱德酒店外观。图源/网络
"我们本来当天要退房,酒店说等他们消息再住两天。结果这两天时间,他们所谓的高层都没出现,又叫我们付房租,多掏两天这么贵的冤枉钱。我的诉求是,第一书面道歉,杜绝后续给其他客户造成不良影响,第二要求酒店退掉住店费用,赔偿精神损失。"
对此,酒店公关部钟女士回复称,清洗玻璃外墙的公司由物业公司统一安排。受来福士楼层高度、天气等因素影响,清洗时间会有调整,没有办法确定具体时间。加之每一个客人作息时间不一样,很难电话或按门铃通知客人,故只能在房间里放置温馨提示。
她说,发生这样的事情,酒店感到抱歉。"我们已经在跟相关部门沟通,今后在清洗玻璃期间,在前台放置一个温馨提示小立牌。在客人办理入住的时候告知客人,或在房卡里塞一个温馨提示小纸条,和房卡一起给客人。"
杭州上城区文广旅体工作人员金先生回复《1054朋友圈》栏目组时表示,"如果酒店已经做到提醒义务,又做到公示,那只能说是住客自己不小心。针对游客投诉,我们会受理调解。若调解不成功,只能通过其他途径进行维权。"
徐先生表示,如果协商无果,后续将起诉涉事酒店。
杭州康莱德酒店客房。图源/网络
3月20日,杭州康莱德酒店服务中心一名员工表示,之前没有发生过类似事情,近日也没有安排员工擦玻璃。随后,九派新闻多次尝试联系酒店公关部,截至发稿,未取得回应。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酒店定期进行擦窗户的工作是必要且合理的,且酒店房间设有窗帘,也在房间里面放置了温馨提示,尽到了一定的注意义务。在此次事件中,酒店并未侵犯顾客的隐私权。
擦窗工人无意中看见高层顾客的隐私,是一个具有偶然性的意外事件,并且不具有过错,根据《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并不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权。
"虽然如此,酒店对顾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民法典》第1198条也规定了经营者、管理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及其侵权责任。顾客隐私泄露与酒店提醒服务不周有关,因此酒店应当承担道歉和改进服务的责任。但因为酒店也尽到了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顾客不能因此要求退掉住店费用和精神损失费。"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