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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起,榆林市暂行退烧药拆零销售,不得出现整盒销售、囤货不售等行为
为有效应对退烧类药品市场紧缺问题,保障群众用药需求,优化药品配置,避免药物浪费,结合近期榆林市疫情特点,12月22日,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全市暂行退烧药拆零销售的通知》。从即日起,榆林市将在全市零售药店实行退烧药拆零限量销售。
《关于全市暂行退烧药拆零销售的通知》要求,消费者在药店购买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片(含缓释片、胶囊、颗粒)等退烧药时,每人限购不超过对应药品说明书的三日用量。零售药店要严格执行,不得出现整盒销售、囤货不售等行为,如有发现将对其进行严厉处罚。
同时,药店在拆零销售相关退烧药时,要灵活选择多种方式为消费者提供相对应的药品说明书信息,同时提醒消费者服用该药品的禁忌症等注意事项,确保消费者用药安全。要严格执行药品拆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记录,严防药品污染,保证药品质量。此外,要加强安全用药宣传,引导群众合理用药、按需购药,不盲目囤药。
据了解,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和市执法支队将加强市场巡查,确保此项工作贯彻落实到位。此项工作为临时措施,待榆林市退烧药品市场供应紧缺得到缓解后自行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