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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给孩子70万抚养费!居然被前妻和现任买房
近日,江苏南通,海门法院公布一起案件。2019年7月,赵先生与王女士离婚,双方约定,赵先生一次性给付3岁儿子生活费70万。协议还明确王女士可以用这笔钱买房,但必须将儿子小杰登记为产权共有人。
后王女士与他人再婚,并花费78万元购买一套商品房,新房登记在王女士与现任名下。赵先生认为王女士违约,侵害了儿子小杰的利益,遂以小杰名义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为,王女士未能正当履行监护职责,对该财产处分损害了孩子利益,应当返还。其现任作为不动产的所有人,在实质上先行占有了该特殊钱款并获得相应利益。最终,法院判决王女士与现任共同返还案涉钱款并支付利息。
有网友表示:当月离婚当月再婚,买房登记在自己和现任名下,这女人真够可以的!
很多女人在离婚时都拼命挣孩子,你们别以为她是多疼孩子的。她是借机揩油!我们楼下女邻居离婚时就是这么挣到的孩子和房子,以及孩子的抚养费。现在她也不上班了,就吃孩子抚养费了。
孩子爸都拿了70万说明有能力养孩子,不行抚养权就拿回来吧,自己有工作找个保姆照顾孩子和家里老人多好啊,非要便宜了这种妈妈离婚见人品,很多男的都不愿意多出一分抚养费,生怕被妈妈花了,他一次出70万,普通男人里够意思了,钱都够孩子上学了!
不过也有网友担心:他现任可能就是看上了70万,登记女的和小孩的名字,男的就不会跟她结婚了!
法院判了只是第一步,后面还有无限扯皮。前妻夫妇拖字决当老赖,法院处理也要时间的,总之给出去的钱想拿回来真的很难,世事就是如此欺负老实人!到头来苦的还是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