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将于3月29日在海南省陵水县开标,按照以往七批的降价幅度,此次参与采集的约40种药品将迎来50%左右的降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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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在3月初提出明确要求,到2023年底,每个省份的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数累计达到450种,其中省级集采药品应达到130种,化学药、中成药、生物药均应有所覆盖。按照“十四五”相关规划,到2025年,集中带量采购将成为公立医院采购的主导模式。
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廖藏宜对第一财经表示,国家医保局持续扩大药品集采覆盖面,目前正在开展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下称“国采”)并落地实施,以及提出适时推进新批次药品集采,探索开展第九批集采。从前八批来看,相关政策正在逐步细化并趋于完善。
5年内近300种药品降价超50%
3月初,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关于发布了《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的相关文件。文件称,第八批国采将于3月29日上午7点30分开始接收申报材料,上午10点公开申报信息,下午2点确认供应地区。
相关招采文件显示,有40个药品纳入了第八批国采,覆盖抗感染、心脑血管治疗等领域,企业申报品种须于3月24日(含)前获得国内有效注册批件。据米内网数据,2021年在中国城市公立医院、县级公立医院、城市社区中心以及乡镇卫生院终端,第八批国采药品总销售额超过600亿元。
国采始于2018年11月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的《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在过去四年多的时间里,国家医保局持续推进集采挤压药品耗材价格虚高的水分,7批294种药品平均降价超50%,3批四类耗材平均降价超80%,叠加地方联盟集采,累计降低药耗费用超4000亿元。
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疗保障研究院院长助理蒋昌松撰文表示,每一批次药品带量采购都会伴随规则的不断优化和完善。比如同一品种中选企业数量从最初的独家中选到现在的多家中选,第一批“4+7”城市试点独家中选,第一批全国扩围3家中选;第二批6家;第三批8家;第四批、第五批10家;第六批胰岛素专项集采11家。
廖藏宜表示,从第一批到第八批可以看出,国采从发布开标公告到公布结果,时间在逐步缩短,从约1个月到不足一月;合同的执行周期逐步延长,从最开始的合同期1年到1~3年,对于稳定企业的价格预期也挺重要,目前基本保持一年两批的节奏。与此同时,随着集采中选品种越来越多,药品续约也逐步常态化,今后每年续约1-2次或将成为常态。
“我们可以看到价格降幅预期、中选企业数量、中选比例逐步趋于成熟稳定,考虑到该项工作已经比较成熟,预计后期政策仅会有微调,变化不大。”廖藏宜说。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提出,规范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接续工作,指导上海、江苏、河南、广东牵头开展联盟接续采购,鼓励同一品种由多家企业中选,促进价差公允合理,并统一采购周期;上一轮集采中选价格偏高的品种要持续挤压价格水分,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后上一轮集采中选价格偏低的品种,经充分竞争后形成新的中选价格。
年初全国医保工作会议称,我国药品价格指数连续5年下降。集采品种中使用高质量药品的患者比例从50%提高到90%以上。在广大参保群众获得感持续增强的同时,药品“带金销售”的空间持续被压缩,越来越多药品生产企业走上重创新、重质量的发展新路。
带量采购提速扩面
我国带量采购已经走向了提速扩面阶段。上述通知提出,持续扩大药品集采覆盖面,今年将重点指导湖北牵头扩大中成药省际联盟采购品种和区域范围,江西牵头开展干扰素省际联盟采购,广东牵头开展易短缺和急抢救药省际联盟采购。
因独家产品众多、质量评价体系难以统一等原因,中成药被认为是集采的难点,国家医保局官员明确表示生物类似药和中成药纳入集采是制度性要求。从推进情况来看,中成药集采工作已经取得了明显进展。
3月23日,全国中成药联合采购办公室在武汉召开中成药联盟采购企业沟通会,介绍全国中成药联盟采购相关规则并征求企业意见建议。去年9月,湖北省医保局已经发布《全国中成药联盟采购公告》,16个类别42个中成药将进入首批中成药集采。
廖藏宜表示,目前药品集采已覆盖化学药、中成药、生物药;耗材集采在做好脊柱类耗材落地和人工关节启动的同时,通过省级联盟采购配合,建议医药行业需要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和预期管理,以合理的价格降幅换取相应的市场份额。
蒋昌松认为,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发展到以“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为总体思路和“带量采购、量价挂钩、招采合一、保证使用、确保质量、保障供应、保障回款”为基本原则的带量采购模式,这一模式将在2025年前成为我国最主流的药品采购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