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图片来源:万州区公安局)

2月8日,万州区公安局龙驹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龙驹镇花坪村一处水域(长江二级支流)炸鱼。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图片来源:万州区公安局)

民警到达现场后,看到三名年轻男子正在河边投放火炮进行非法炸鱼捕捞活动。民警迅速上前,将吴某、汤某、晏某予以控制。民警当即拍照取证,并对现场的炸鱼工具和渔获物依法收缴,共缴获炸鱼火炮20余颗,各类鱼37条,共计520克。

(图片来源:万州区公安局)

到案后,吴某、汤某、晏某均对其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火炮进行非法炸鱼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据几人交代,因贪口福和好玩,他们便想到购买火炮到附近水域炸鱼。三人无视法律法规,抱着侥幸心理实施非法捕捞,已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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