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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2022年,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32天(其中优130天、良202天),同比2021年增加6天,无重污染天气,评价空气质量六项指标均达标。其中2月、3月、8月、11月优良率为100%,1月、10月、12月主要是PM2.5浓度超标,4月、5月、6月、7月、9月主要是臭氧浓度超标。
据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2022年,我市分解下达52条2000余项推动污染源减排工程措施任务,以老旧车淘汰和纯电动车推广、挥发性有机物和工业炉窑深度治理、施工扬尘监管、餐饮油烟和露天焚烧管控等为重点,争取中央、市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约2.1亿余元,鼓励企业深度治理,从源头改善空气质量。其中淘汰老旧车8.4万辆、推广纯电动车8.5万辆、查处超标车辆和冒黑烟车辆2.7万辆,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重点企业深度治理、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和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等102家,完成中小微企业整治1900余家,督促669家重点排污企业稳定达标运行,创建和巩固示范工地(道路)860余处,主城区主要道路机扫率稳定保持90%以上,新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17平方公里,抽测工业企业、餐饮业等5000余家,制止露天焚烧、整治露天烧烤9000余处。
据悉,市生态环境局今年将继续坚持以“中心城区主要控制臭氧,主城新区协同控制臭氧和细颗粒物,两群协同控制细颗粒物”的思路,以“源头减污、工程减排、川渝联动”为抓手,强化PM2.5与臭氧管控相协同、减污降碳相协同,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深入实施清洁柴油车(机)行动,加强示范工地创建和智能监管,推动生活污染管控精细化,深化区域联防联控和科技助力控污,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个标志性战役,持续改善城乡空气质量,确保我市空气质量继续保持达标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