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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日报讯 (记者/凌雪敏 通讯员/张平 李彩雯) “后续一批业主也主动交纳了物业费,终于不用多次起诉了!”日前,开平市某小区物业公司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后,致电开平市人民法院速裁法官梁素娟分享了好消息。

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纠纷层出不穷,近年来,开平法院坚持把诉调对接的“调”不断向前延伸,织密诉前调解“过滤网”,通过“类型调解+首案示范”,实现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

梁素娟经办的这宗物业服务纠纷案中,该小区物业公司向法院提交了22宗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的起诉资料并表示,待这批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再对后续拖欠物业费的业主提起诉讼。鉴于这批案件属于系列案,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法院将该批案件纳入类型化调解,同时确定其中一起为首案,由专门的调解员和速裁法官团队进行诉前诉中调解。

“我长期不住在这里,没有享受过物业服务,为什么要交物业费?”首案中的业主向调解员和梁素娟诉说理由。“经了解,物业公司一直有提供安保、清洁等服务,建议业主与物业公司进一步沟通,看能否协商解决,减少你的诉累。”梁法官将了解到的情况反馈给业主,并引导业主参考其他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同类型案件,采取积极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最终,该首案业主在法官和调解员的调处下,自愿交纳了拖欠的物业费,物业公司也撤回该首案的起诉。

“各位业主,你们可以参考这批系列案的首案,也可以参考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同类型案例,业主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按时缴纳物业费,多次重复被起诉,不但让纠纷进入无休止的死循环,还会增加你们的诉讼成本!”调解员以相关案例引导业主们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经过调解员的不懈努力,首次诉前调解成效显著,物业公司同意放弃违约金,60%的业主主动缴纳物业费。对于首次诉前调解失败的案件,由速裁法官开展二次诉前调解工作,促成剩下的业主主动缴纳物业费,使案件成功调解在诉前,同时还带动了其他业主后续按时缴纳物业费。

今年以来,开平法院新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268宗,在诉讼前端成功化解了114件,诉前化解率达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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