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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我市非限购区域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通知。

通知提到,自2023年8月28日起,购买青岛市非限购区域的首套和第二套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分别调整为20%和30%,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时间在2023年8月28日(含)之后的执行本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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