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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5日,针对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官网上已找不到公积金贷款证券化征求意见稿的问题,据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对外回应称,该政策还在调研阶段,相关文件已经(从官网上)撤回。

在不久前的2月13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海南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证券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公积金贷款资产证券化管理办法》”)和《海南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贴息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贴息贷款管理办法》”),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关于何为公积金贷款资产证券化、贴息贷款又是什么,《公积金贷款资产证券化管理办法》显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证券化,是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作为发起机构,将个人住房贷款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受益证券,用该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的资金筹措使用的管理活动。

也就是说,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包装成证券产品,进行上市流通,进而实现盘活,增加公积金贷款来源。

同时,《贴息贷款管理办法》指出,“贴息贷款”是指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委托商业银行及农村信用社利用受委托银行自有资金向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及受委托银行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发放的贷款。借款人按照公积金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商业贷款利率高于公积金贷款利率产生的利息差额由公积金管理局补息。

简单来说,“贴息贷款”就是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由商业银行出钱贷款,高出公积金利息部分,由公积金管理局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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