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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九大队(以下简称“九大队”)14日介绍,近日接到一男子举报非法营运属实,对其奖励3000元。
2月7日,九大队接到民众举报,称银昆高速公路有一辆车涉嫌非法营运,车上有3名乘客。
随后,九大队执法人员立即赶往辖区荣昌东收费站设卡拦截。后经依法调查取证,认定被举报车辆驾驶员陈某存在“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行为”。
根据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九大队执法人员对陈某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妥善护送3名乘客到达目的地。
2月13日,经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指挥中心依法核查,并在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事故对策处精准指导下,认定群众举报当事人陈某的非法营运行为符合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举报奖励范围和标准,依据《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关于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相关事项的通知》(渝交执法〔2021〕178号)和《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重点举报事项及奖励标准的通知》(渝交执法〔2021〕197号)文件要求,给予举报人3000元人民币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奖金。
目前,相关奖励奖金正在依法办理中。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表示,欢迎民众积极通过“12350”“12328”热线电话举报身边关于交通运输行业违反安全生产的信息和线索,共同维护安全畅通、高效便捷的交通运输环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