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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海南省商务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海南自由贸易港向香港开放专业服务市场十条措施》意见的通知。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措施提到,实施职业资格“港证琼认”,在已认可香港职业资格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香港职业资格认可范围,允许取得认可香港职业资格目录内的人员,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后,以香港职业资格名义直接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内企业和居民提供相关专业服务。

鼓励香港银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分行或代表处,香港保险公司设立独资保险公司或香港保险公司分公司;鼓励符合条件的香港金融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

允许香港会计师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等业务,香港会计师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申请中国注册会计师证书时,已在港澳从事审计业务工作时间依法视同在内地从事审计业务工作时间。

另外,支持香港专业服务业企业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举办具有全球性和全国性的会议、论坛活动,将其视同境内企业给予相应扶持。

对列入《港澳台地区专业人才在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执业管理办法》,以及海南各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等明确认可的香港专业服务的专业人才和机构,如仲裁、医疗卫生、旅游文化、消防、规划、专业代理等提供执业便利条件。

此外,经香港有关专业机构推荐,海南有关部门资质审核,定期公布香港专业服务人才库和专业服务机构名录。海南自由贸易港主要经济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将主动聘请在海南可以执业和展业的香港专业人员或机构。

海口、三亚等市县对来海南自由贸易港的香港专业服务企业和人才在办公场地、人才落户、子女入学、财政支持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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