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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公告指,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以下担保事项,首先,温州首开中庚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申请7.92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不超过30个月,以温州市香开万里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北京首开为其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被担保人温州首开中庚另一方股东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中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向北京首开提供以下反担保措施,首先,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温州首开中庚49%股权质押给本公司;
其次,中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按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温州首开中庚49%股权比例计算的应承担担保额向本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最后,中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计算的应承担担保额年化2%的比例向公司支付担保费用。
董事会通过的事项还包括,北京首开全资子公司宝辰饭店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街口支行申请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1年,北京首开为其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的权利义务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