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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晚间,长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联合长江基建集团有限公司披露公告称,以应收款项向合营企业出资。

具体来看,12月14日,长江实业附属公司及长江基建附属公司与在长江实业及长江基建各自的综合财务报表内,为长江实业及长江基建的合营企业Sarvana、Lamarillo就出资订立出资协议。

根据出资协议,长江实业附属公司及长江基建附属公司各自独立并个别行事,已达成以下协议:长江实业附属公司须向Sarvana提供其收取长江实业附属公司应收款项的权利,代价为Sarvana向长江实业附属公司发行长江实业附属公司新股;长江基建附属公司须向Sarvana提供其收取长江基建附属公司应收款项的权利,代价为Sarvana向长江基建附属公司发行长江基建附属公司新股。

观点新媒体获悉,待出资完成后,长江实业附属公司及长江基建附属公司在Sarvana已发行股本中的拥有权将分别维持65%及35%。

其中,就长江实业附属公司出资而言,Sarvana以认购价16.38亿欧元,相等于约港币135.4亿元向长江实业附属公司发行长江实业附属公司新股,反映长江实业附属公司应收款项的公平市值。

此外,就长江基建附属公司出资而言,Sarvana以认购价8.82亿欧元,相等于约港币72.91亿元向长江基建附属公司发行长江基建附属公司新股,反映长江基建附属公司应收款项的公平市值。

资料显示,Sarvana根据卢森堡大公国法律注册成立,是一家由欧洲ista集团营运的全面综合能源管理服务供应商。Sarvana的股本由长江实业附属公司及长江基建附属公司分别直接拥有65%及35%。Sarvana在长江实业及长江基建各自的综合财务报表内均列作合营企业入账;Lamarillo为一家根据卢森堡大公国法律注册成立的投资控股公司,为Sarvana全资附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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