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恢复上市房企再融资等这一“第三支箭”射出仅一天,想吃“螃蟹”的开发商已经出现了。
11月29日晚间,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宣布,为积极响应相关政策,满足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提高盈利能力及综合竞争力,筹划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30%,募集资金拟用于房地产项目开发。
在公告中,福星股份点出,中国证监会近日决定在房地产企业股权融资等方面调整优化5项措施,支持改善优质房企资产负债表,加大权益补充力度,防范化解风险、促进盘活存量和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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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随其后,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也公布,筹划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拟用于公司“保交楼、保民生”相关的房地产项目开发、偿还部分公开市场债务本息、以及符合上市公司再融资政策要求的补充流动资金等。
无论是福星股份还是世茂股份,都不约而同地提及定增背后的证监会新政背景。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11月28日晚间,证监会称,恢复上市房企和涉房上市公司再融资。允许上市房企非公开方式再融资,引导募集资金用于政策支持的房地产业务,包括与“保交楼、保民生”相关的房地产项目,经济适用房、棚户区改造或旧城改造拆迁安置住房建设,以及符合上市公司再融资政策要求的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等。
同时,允许其他涉房上市公司再融资,要求再融资募集资金投向主业。
此外,证监会还提出恢复涉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及配套融资、调整房企境外上市政策与A股保持一致、进一步发挥REITs盘活房企存量资产作用、开展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等多项举措。
业内将这次政策调整解读为恢复楼市的“第三支箭”,资本市场对此的回应是房企股价集体暴涨。加上之前提供信贷支持的“第一支箭”,以及扩大民企债券融资的“第二支箭”,楼市已是“三箭齐发”。
值得一提的是,福星股份并非第一次积极响应政策。更早前的“第二支箭”落地后,福星股份也在11月15日公布,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了发行额度不超过60亿元的中期票据。
当时福星股份解释,申请中期票据发行的目的是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减少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而争取“吃螃蟹”的背后,福星股份、世茂股份的流动性其实承受着一定压力。
事实上,福星股份已许久没有发行票据或债券进行融资。4月20日,中诚信国际发布公告称,终止福星国际主体和债项信用评级。在福星国际完成“19福星科技MTN002”本息兑付和摘牌后,已无中诚信国际评定的其他存续债券。
业绩报告显示,福星股份融资途径基本只有银行贷款、债券及非银行贷款。其中2021年底,该公司融资余额131.56亿元,其中债券仍占7.20亿元;至今年6月底,融资余额降至121.69亿元,亦无债券部分,而且银行贷款成本为3.25%-8.00%,非银行贷款成本为6.00%-11.76%,仍处于较高区间。
截至今年9月底,福星股份归母净利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两项指标均分别下跌了47.82%、55.93%。资金及债务情况上,期末持有货币资金33.12亿元,比年初减少14.12亿元,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却达到36.99亿元,已无法覆盖即期债务。
再到世茂方面,前10月份,世茂股份销售签约金额78亿元,同比下降70%;母公司世茂集团累计合约销售总额729.9亿元,同比减少69.82%。
在销售低迷、此前正常融资渠道被关闭的情况下,世茂集团的流动困境暴露在台前。
年内,世茂集团多次出售旗下资产,包括10.6亿元出售北外滩商业办公项目、18.46亿元出售广州亚运城项目26.67%股权等。同时,近期世茂也对“19世茂04”、 “19沪世茂MTN001”等多笔债务进行展期。
10月3日,世茂集团表示,正与其财务及法律顾问积极推进境外债务重组工作,并持续与各类债权人进行建设性对话,包括但不限于由公司发行以美元计值的优先票据的持有人、境外银行贷款人及其各自的顾问,旨在稳定局势、缓解当前流动资金事宜及寻求实施一个能公平对待债权人并保障所有相关方利益的潜在重组。
世茂集团的情况一定程度上也对世茂股份造成了影响,以股价为例,后者于10月31日创下52周新低的2.09元;截至11月29日收盘,报2.74元,远低于每股净资产6.75元。
“破净”同样出现在福星股份身上,后者最新股价4.82元亦不及每股净资产(11.80元)的一半。
从增发的角度看,由于增发价一般是事前一段时间均价(如20日均价)作为参考,若定价严重低于每股净资产,容易引发损害股东利益等问题,从而降低股东大会通过的可能性。
无论如何,有市场分析人士指出,股权融资对上市公司来说成本相对较低,不会加重公司杠杆,也不用偿还,一定程度可以改善流动性,这将为下一步发展留出空间。
但一些业内人士对“三箭齐发”的情况持谨慎态度,“近期政策利好频出,但行业信心修复与疫情防控等因素叠加,市场回暖还要时间。”
福星股份及世茂股份在公告中亦提到,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未确定,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如后续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需经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主管部门的核准。
同时,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亦存在因市场环境以及其他原因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