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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钟清兰 实习生冯瑜珊 李泽桐)近日,《赣州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旨在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提升对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

根据方案,赣州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将以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为核心,以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生产、使用和排放全生命周期风险管控为重点,按照“筛、评、控、禁、减、治”工作思路,持续开展新污染物治理,以更高标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用实际行动打造美丽中国“赣州样板”,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重点任务包括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落实新污染物管控各方工作责任;严格源头管控,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和风险评估;严格落实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减少新污染物排放;加强基础能力建设等。

方案明确了新污染物治理目标,到2025年,完成一批高关注、高产(用)量、高环境检出率、分散式用途化学物质的环境风险筛查与环境风险评估;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健全我市化学物质环境信息数据、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机制,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

据了解,新污染物是指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存在较大风险,新近发现或被关注,但尚未纳入环境管理或现有管理措施仍然不足的污染物,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主要来源于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目前,国内外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主要包括国际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新污染物的主要特点是危害较严重、风险较隐蔽,具有环境持久性,来源较广泛,治理较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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