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新乡网讯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 崔敬)出租汽车行业是文明城市的“流动名片”和窗口,服务质量的优劣,直接反映城市的文明程度和市民素质。近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城市管理、公安交巡警、辖区派出所、铁路公安、公交公司共同整治出租车乱象。

针对前段时期出现的高铁站出租车管理混乱现象,我市重点监管出租车驾驶员的经营行为,维护出租车营运秩序。对参与非法营运、阻碍执法和暴力抗法性质恶劣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求驻站执法人员在工作时段不脱岗、工作不断档。 在工作时间,执法人员对火车站、汽车站、商场、大学城附近等客流集散地及市区路面,采取流动、不定时稽查的方式进行监管;在节假日及非工作时间,持续开展路面巡查,并组织夜间专项执法行动。通过错时执法、定点执法、市县联动、异地执法等措施,遏制非法网约车营运。 去年,市交通运输局出台了客运市场非法经营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和方式。乘客如遇到漫天要价或不打表、拼客、拒载等各种违规行为,可以拍摄车牌或录音等取证,通过拨打12328电话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非法营运一经举报成功查扣的,给予举报人经济奖励。 此外,省交通厅开设了“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平台,所有违规处罚车辆信息均录入其中,对再次被查扣的非法营运网约车,将按照《河南省省厅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给予更大数额的罚款。 截至目前,我市已查处出租车违规经营(甩客、拼客、议价等)91辆次,“黑车”11辆次,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26辆次,现场督促整改轻微违规行为260余辆次。 责任编辑:王艺元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