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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消除辖区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全面筑牢辖区中小学消防安全屏障。3月6日,兰州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区社农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深入辖区各学校开展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并组织约谈,督促落实学校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检查中,联合检查组重点对校园教学楼、化学实验室、配电室、食堂等重点区域开展消防安全排查,对学校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学校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进行维护保养,用火、用电是否符合要求,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消防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教师和工作人员的组织疏散以及逃生自救技能是否进行培训等情况进行详细检查,针对存在的隐患,大队监督检查人员要求学校立即整改,并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加大教职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力度,加强广大教师消防安全教育,切实增强教师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二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稳定。三要继续加强消防器材的配备,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学校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检查结束后,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学校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结合近期典型火灾案例以及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的特点,向学校负责人重点讲解校园防火注意事项,强调学习消防知识和掌握初期火灾扑救的重要性,各学校负责人针对自己所在学校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难题与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和各部门相关负责人进行探讨交流。
就全力做好校园消防安全工作联合检查组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加强属地参与,部门联动。各部门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形成部门、属地共管,探索柔性执法,积极行动,将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关注重点部位消防安全。各学校要积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定期开展专项消防安全自查,研究落实风险管控措施。三是加强管理培训。适时组织师生及其他工作人员开展灭火演练,提高初期火灾扑救和火场逃生自救能力。四是加大校园消防安全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师生的自防自救能力,确保广大师生在校期间的消防安全。(通讯员:杨善颖)
来源:兰州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编辑:李振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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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张建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