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华声在线2月28日讯(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杨洁规 通讯员 朱艳萍)捡到手机不想着归还失主,反而动起歪心思,花“别人的钱”买“自己的东西”,最终4人被浏阳警方查获。今日,浏阳市公安局通报了这起案件。
1月24日,浏阳市沙市镇的王贵(化名)不慎将手机遗失。再三找寻无果后,老人换了新手机并补办了电话卡,卡刚装好,就收到了好几条消费短信,可自己并未消费。
接连几笔消费记录,让老人意识到可能有人正拿着自己丢失的手机在消费,立即向浏阳市公安局沙市派出所报案。
接警后,派出所火速组织警力开展调查。因老人遗失手机位置处于山林偏僻路段,事发现场离最近的监控距离1公里。民警为尽快侦破案件,通过走访及大数据核查,结合刑侦大队警务研判,确定男子危某等4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掌握证据后,民警随即赶赴长沙、宁乡等地展开抓捕。
危某交代,1月24日,一行4人到沙市镇一山林景区附近游玩,在地上发现了一台手机。4人拾取后发现手机没有设置密码,萌生了盗取微信内财物的歪心思。一开始是将老人手机微信内的1000余元零钱盗刷,用于购买烟、槟榔等,随后又套取微信绑定银行卡的简单支付密码,分多次购买高档烟酒,消费共计17000余元。
2月中旬,民警将追回来的损失交到王贵手中,老人激动得无法言语,只有一个简单的动作,“紧紧握住民警的手,一直颤抖地拍着表示感谢。”
(民警将钱交换给老人。)
目前,危某等4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为确保信息财产安全,手机密码不要过于简单,最好采用“指纹”“虹膜”“面部”等高级别的生物认证,不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发现手机被盗丢失,应及时将手机卡和支付账号挂失冻结,避免更大损失。捡到他人手机财物,切勿贪图便宜,应主动联系失主或报警。拒不归还的,属于违法行为。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侵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