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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17时许,成都交警三分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称,发现有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有乘车人员将头手伸出天窗外的行为。接报后,三分局民警通过技术手段锁定了车辆及交通违法行为,2月28日,交警三分局民警将机动车驾驶人依法传唤至分局接受调查处理。
据了解,该车从始发点到终点近11公里的过程中,车上两名小孩全程将上半身置于天窗之外,十分危险。经询问,驾驶人表示:“当时是接小孩和她的同学回家,怕孩子晕车就开了天窗,未注意身后孩子的动静,现在想着都后怕,以后一定要时刻提醒和关注孩子注意安全。”
随后,民警对该驾驶员未尽到安全看护及乘坐人不文明乘车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按照道法相关规定,对该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成都交警提醒:监护人在携带未成年人乘坐车辆时,应尽到监管和看护责任,加强对乘车人交通安全意识的固化,避免发生交通意外。
编辑:邓思璐 责编:董乐